阜新市商务局关于印发《阜新市法治政府建设 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日期: 2022-10-24 浏览量:445 来源:阜新市商务局 责任编辑:杨旭 文字大小:

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阜新市商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经局党组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市商务局

                                                                                                                                    20221124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商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发〔202133)、《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辽委发〔202218号)和《阜新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阜委发〔202219号),科学谋划、全面布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快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结合市商务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在辽宁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和统筹推进,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阜新,为实现阜新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5年,商务部门履职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水平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持续增强,多元化预防和化解商务领域矛盾纠纷成效显著,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更加完善,治理法治化与智能化深度融合,局机关部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突破,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作出贡献。

二、健全商务部门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部门作用

(一)推进商务部门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1.优化商务部门机构职能。根据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相关要求,更好发挥商务部门作用

2.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市商务局严格按照加强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相关规定要求对本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并及时主动公开发布在本部门及市政府网站上。

3.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结合商务部门工作实际,全面落实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4.严格规范行政许可。本部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时,不得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

5.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建立完善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认领相关改革事项,及时录入新增证照数据。

6.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不得新设定证明事项。

7.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商务部门行业管理依法进行,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相协同的新型监管机制。

8.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落实《阜新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办〔202247号),进一步推进市商务局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落实“综合窗口”改革相关要求,落实“首问负责制”“否定备案制”“容缺受理制”“一次告知制”等制度。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9.积极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时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在全市商务领域推行。

10.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建立商务领域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全面清理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持续清理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对本部门新出台政策和发文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11.严格执行外商投资法及配套制度。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对外商投资的促进、保护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及时推进外商投资重点领域开放,依法取消或者放宽交通运输、金融、商贸物流、专业服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规范制发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置审核、会签、备案等机制。

2.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组织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及时清理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一致或者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3.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执行《阜新市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办法》(阜政办发〔20226号),充分发挥我局法律顾问的作用。严格执行《阜新市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办法》(阜法委发〔20224号),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加大对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依法决策。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建设、切实提升依法行政决策水平。一是完善依法决策制度。紧紧围绕管全局、抓根本、利长远的原则,对全局各项工作制度进行汇总梳理,特别是适应新形势要求,对党组会议规则、局长办公会议制度进行补充完善,建立工作规则、督查督办落实、良性互动工作制度,为依法决策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对制定政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风险研判、集体讨论等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贯彻民主集中制,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会议,主动接受监督。决策事项依法按照程序公示,确保决策规范化、法制化;三是对行政决策事项落实督查督办,适时邀请聘任的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支持,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台账,按季度报派驻纪检组,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水平。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联合执法和协作执法。切实做好商务领域监管工作,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管执法合力,保障履职到位,严格执行《阜新市商务领域综合监管执法合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商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形成各司其职、信息互通、协调配合、衔接制约的商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格局,完善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防止相互脱节。

2.统筹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组织实施好局内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资格管理制度等工作,市商务局涉及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的行政执法人员均需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学习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少于60学时。

3.全面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法院按规定通知出庭的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出尽出”。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主动应对节假日、自然灾害、极端天气等突发情况,认真做好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专题研判保供形势,强化市场监测、完善应急机制,建立应急保供队伍,具体应急投放网点,组织相关企业增加库存,畅通供应渠道,提高应对能力,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类影响市场供应因素,全力保障市民优质高效的生活需求。

七、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本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2.切实履行党组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局党组要发挥好在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3.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等信息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4.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执行《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辽宁省政务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阜新市扩大对外开放促进招商引资的若干意见》(阜委办发〔20205号)以及《阜新市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试行)》(阜委办发〔20206号),结合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实际,严格实施《关于加强招商引资领域诚信招商的指导意见》,依法依规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全面准确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阜新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本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关于《阜新市商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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