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7-27 浏览量:675 来源:阜新市商务局 责任编辑:于立洋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现将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商进口函〔2021〕12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商务部门、财政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审核所辖区域内的项目,做好符合标准的企业项目申报工作,并于2021年8月3日(周二)前,联合将资金申请文件(正式文件)报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各一份,同时将企业报送纸质申请材料四份报送至市商务局(三份)和市财政局(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外 贸 科 郭宏伟 6080012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 王 丹 2827566
阜新市商务局
阜新市财政局
2021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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