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关于推进网购发质建设,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8号)答复

日期: 2021-11-12 浏览量:171 来源:阜新市商务局 责任编辑:杨旭 文字大小:

韩占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网购发质建设,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飞快发展,在电商信用体系建设、法制化建设、监管等方面出现了很多复杂的问题。推动电子商务快速、健康、规范发展,也是我市一直着力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

目前,因为行政职责划分,我市只能对域内电商企业监管,对域外注册的企业,是按照“谁发照、谁负责”的原则,只能配合调查或是与登记地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处理。但随着从国家到地方不断加强网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将会越来越系统、越来越严密,特别是当前国家机构深化改革的推进,即将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整合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等执法队伍,将能够更好更全面地对网购电商进行监管,优化网购环境,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围绕国家、省有关工作和网购特点,我市将进一步拓宽消费纠纷投受理渠道,保障消费者权益。一是《全国消协投诉咨询信息系统》已开通电商直通车,针对多个网购平台可直接通过网上转拨投诉案件,大大缩短了消费者维权时间,减低了消费者维权成本。二是《全省消费维权数据平台》融合全省消协组织、12315投诉指挥中心等部门,做到案件数据在平台共享,为处理消费纠纷提供便捷。三是在全省范围内,消费者可根据投诉方地址,直接通过《辽宁消费维权网》向当地消协组织进行投诉,并且处理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四是建立了由市工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网信办、市邮政管理局等9个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联络员制度,依照各部门职责齐抓共管,形成我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动机制。并对阜新市现有网络经营企业(个人)按照工商(市场监督)辖区进行监督和监管,按照“谁发照,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监管职责。我市还开展了域内电子商务领域失信企业进行排查,并在“信用阜新”网站上建立“反炒信惩戒”专栏,联合各相关部门对炒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目前,我市未电子商务领域失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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