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复阜新市招商引资与贸易促进服务中心2025年度预算的通知

日期: 2025-01-31 浏览量:99 来源:阜新市商务局 责任编辑:徐静 文字大小:

市招商引资与贸易促进服务中

2025年我部门预算已经市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有关规定,现批复你单位2025年度预算(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阜新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市本级差旅费实行包于使用、超支不补的管理办法,单位差旅费使用额度要控制在财政年初批复部门支出预算范围内。

2.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11号)文件规定,财政不再代扣代缴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外保险缴费任何资金,单位自行缴纳五险一金

3.按照工会经费管理有关要求及专款专用原则,预算单位应及时上缴工会经费,如出现不及时上缴情况,单位资金将被冻结。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包含车辆交通保险费 (2000元/台),由单位自行缴纳。单位应及时对车辆进行保险,如出现交通事故财政不再负担。

5.单位应当在预算批复后20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本单位预算信息(含绩效),并及时将预算公开情况进行反馈。

附件:阜商发〔2025〕4号(附件)招商中心.xlsx


 

 

阜新市商务局  

202511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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