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11-17 浏览量:1142 来源:阜新市商务局 责任编辑:杨旭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关于贯彻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意见的通知》(辽商批发〔2021〕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阜新市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工作方案》。
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商务局
市委农办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建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文旅广电局
人民银行阜新中支
市市场监管局
阜新银保监分局
市邮政管理局
市乡村振兴局
市供销社
2021年11月18日
阜新市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促进农村消费的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按照《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关于贯彻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意见的通知》(辽商批发〔2021〕61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动农村消费提质扩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分层分类、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以渠道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市场倾斜,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与消费提质良性循环。
——发展目标。“十四五”时期,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到2025年,在阜蒙县、彰武县基本实现县域内有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全市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行政村网商(店)覆盖率达到100%,阜蒙县、彰武县重点培育农产品产地专业市场,在县域内推进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涉及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健全农村流通网络
(一)完善县城商业设施。把阜蒙县、彰武县作为统筹农村商业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强化县城综合商业服务能力,推动县乡村商业联动。改造提升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鼓励城市大型流通企业拓展农村市场,共建共享仓储等设备设施,示范带动中小企业发展。(涉及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建设乡镇商贸中心。在乡镇建设改造商贸中心、集聚菜市场、连锁超市、商业特色街、品牌专卖店等商业设施,改善乡镇消费环境,推动购物、餐饮、住宿、娱乐、康养、休闲、金融等业态整合,引导乡镇商贸中心向周边农村拓展服务,满足农民消费升级需求。(涉及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改造农村传统商业网点。依托阜蒙县、彰武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积极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邮乐购店,带动农村夫妻店等传统网点改造升级硬件设施,扩大经营业务范围,积极拓展信息咨询、电商物流、文体娱乐、技术培训、金融代办等综合服务。深入实施“快递进村”三年行动计划,利用社会资源推动农村末端快递综合服务站建设。引导邮政企业建设村级邮政综合服务站点平台,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行业服务能力,丰富村级店快递收发、农产品经纪等服务,满足农民便利消费、就近销售需求。支持农村加油站升级改造,完善经营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涉及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阜新市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市场主体培育
(四)支持企业数字化、连锁化转型。促进乡村商业网络化,依托阜蒙县、彰武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督导两县加快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促进乡村商业网络化。在我市县域重点商贸流通企业中广泛开展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推广及应用,学习全国人工智能搭建商贸服务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推动实现人工智能成果在商贸智能领域转化。鼓励快递物流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提升快递物流装备自动化、专业化水平。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等零售新模式、新业态,打造惠农服务平台,完善零售终端实体店的线下展示和线上销售功能,构建多种业态共同发展的连锁经营网络。(涉及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阜新市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培育农村新型商业带头人。充分发挥阜蒙县、彰武县公共服务中心在产业赋能、资源对接、品牌培育和人才培训等方面的作用,强化电商人才培训,参与创业创新和技能大赛。大力选拔挖掘农业项目,积极参加全省巾帼科技人才创新大赛。举办线上线下电商商务培训班,以农村电子商务、农产品直播带货相关知识为主要培训内容,培训益农信息社社长、农事企业负责人、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培育巾帼电商人才,提升农村青年创业就业能力。加强商业流通领域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支持职业学校开设电子商务、直播电商服务等专业,优化课程设计,强化动手实践能力,提升对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的就业创业服务水平。(涉及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妇联、市总工会、团市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开展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评选和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工作,建立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动态管理和监测制度,以点带面提升家庭农场发展质量。以阜蒙县作为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国家级试点单位为契机,抓好农民合作社组织规模和农户覆盖面扩大工作,开展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四级联创,农民合作社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显著增强。重点支持阜蒙县、彰武县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签订工作,全面完成土地托管服务的合同面积。(涉及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丰富农村消费市场
(七)开发适合农村市场的消费品。以农民需求为导向,鼓励生产企业开发适合农村市场的日用消费品、大家电、家居、汽车等,促进农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通过电商平台大数据分析,对消费行为数据和销售数据进行分析,了解农民消费特征,支持消费领域平台企业挖掘市场潜力,推进“精准营销”、“智能配送”等新型商贸服务,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有序开展农村公路新改建和维修改造项目实施,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提升供水保障水平,支持农网改造升级,加快推进充电桩、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耐用消费品等使用环境。(涉及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负责)
(八)优化农村生活服务供给。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大力发展乡村餐饮、美容美发、洗浴、保洁、养老、家电维修等生活服务业。乡镇商贸中心、农村集贸市场等场所,拓宽服务功能,提供餐饮、亲子、洗浴、健身等服务。利用村民活动中心、夫妻店等场所,提供理发、维修、废旧物资回收等便民服务。鼓励城镇市场主体到乡村设点,直接向农民提供服务,缩小城乡居民服务消费差距。(涉及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负责)
(九)提升县域文旅服务功能。鼓励文旅资源丰富的乡镇推动文旅体等融合发展,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鼓励全国和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辽宁省乡村民宿名录重点项目,发展乡村民宿、自驾车旅居营地、木屋营地、帐篷营地等,完善生活服务配套设施,提升服务水平;推出一批乡村旅游精品路线,打造乡村休闲旅游集聚区,建设美丽休闲乡村。创新举办农产品采摘节、冬季冰钓冬捕等特色乡村旅游节庆活动,发展会展经济,促进特色农产品销售。到2025年底,创建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总数达到10家,全市乡村旅游民宿总数超过50家,推出玛瑙之都一日游、温泉康养一日游、祈福观光一日游、健康养生二日游、皇家牧场文化游等乡村旅游精品路线。(涉及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增强农产品上行能力
(十)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稳步推进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实现全年农产品安全事件零发生的工作目标。积极推进“二品一标”认证,逐步实现农业标准化、规模化以及农产品绿色化、无害化,保质保量完成国家和省下达各项工作任务指标。积极争取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推动加工、仓储、物流等向主产区布局,实现产购储加销衔接配套。加强对“辽宁好粮油”产品的质量监督和监测,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质量检查,确保储备粮质量良好。(涉及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快产品创新升级和提质增效。粮油产品重点发展主食加工业,积极开发副产品综合利用。果蔬重点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加工,提高储藏、保鲜和包装处理能力。畜禽产品重点发展肉、奶制品加工,提高工厂化屠宰集中度。提升农产品加工园区集聚功能,建设一批效益好、竞争力强、地域特色鲜明、引领示范作用突出的高标准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成长性好、市场潜力大、科技含量高、品牌竞争力强、节能环保的优势产业项目。发展特色加工业和农产品深加工,消化玉米产能和库存,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涉及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农业品牌培育。全力提升阜新优质农产品品牌影响力,依托“阜新花生”、“阜新甘薯”、“阜新杂粮”、“阜新畜禽”等主流产品,培育一批特色鲜明、质量稳定、信誉良好、市场占有率高的品牌农产品。组织域内农事企业积极参加市级、省级、国家级各类农产品展销交流活动,开展团队营销,突出地域品牌,赋能品牌价值,促进产销对接,拓宽产品流通渠道。以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为契机,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建设,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推进与知名企业的深度合作,支持农副产品等通过第三方平台开设旗舰店、专卖店等方式,推进全网营销。(涉及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农产品市场网络
(十三)加快发展产地市场体系。推进国家级农产品产地专业市场建设,开展国家级农产品产业专业市场申报工作。积极鼓励现有市场进行信息化升级改造,积极推进“互联网+农产品批发市场”,鼓励企业搭建电商平台和智慧市场建设,完善电商综合交易平台功能。积极推进乡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改善经营环境、完善市场功能,提高信息技术和服务水平,加快县域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涉及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提高农产品市场公益性保障能力。支持经营农产品的公益性批发市场建设,依据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积极落实促进农产品流通业发展用地政策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5〕27号)文件精神,对于政府投资建设不以盈利为目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农产品市场,可按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办理用地手续。鼓励彰武县冯家镇农产品市场、阜蒙县鑫民农贸市场等乡镇市场进行改造,改善经营环境,提高便民服务水平。(涉及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等负责)
(十五)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积极推进阜蒙县、彰武县农产品主产区建设和改造农贸市场,鼓励农产品流通企业整合资源,改造建设农产品配送中心,建设冷藏、冷冻设施,监管和查验设施,并提供备货、分拣加工、包装、配货等仓配一体化服务,为零售终端网点提供统一配送服务。利用现有的支局、运输、投递等资源和优势,将邮政农村电商打造成为农产品流通的新平台,支撑阜新地区“农特产品”的出市出省,销往全国,提升农产品“出口运能”,助力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的建设。积极组织我市农产品流通企业申报全国农产品骨干批发市场和骨干流通企业,带动农产品生产、运输、仓储、流通、消费等各环节信息互联互通、设施共用共享。(涉及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阜新市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快补齐冷链设施短板。开展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积极利用各种政策平台,最大限度争取中央预算内容投资、地方专项债、一般专项债等资金支持,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脱贫地区为重点,支持在村镇建设一批冷藏保鲜设施,推动完善田头市场建设。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设施建设。积极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建设仓储配送中心、前置仓、分拨仓、配备冷藏和低温配送设备,推广可循环标准化周转箱。严格规范冷藏保温车辆的市场准入和退出,严格开展实车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不允许投入冷链物流市场,引导高耗能、低效率、不合规的冷藏保温车加快退出市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决执行进口冷链食品“三证一码”进货查验制度。(涉及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建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阜新市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建设
(十七)健全农资流通网络。引导传统农资经销商创新营销模式,进一步完善阜新市农产品交易电商平台,通过召开座谈会、拨打电话、实地走访、参与农产品市集等形式积极推广电商平台,邀请商家入驻。计划平台入驻商家总数达600余家,累计上架商品达1500余款,涵盖农资农机等14大类,39个小类。加强农资流通网络建设,延伸产业链、拓展价值链,增强服务能力。加强产品、理念和模式创新,向多元化、专业化、综合服务方面发展。(涉及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等负责)
(十八)增强农资服务能力。引导服务组织面向小农户以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好指导,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支持供销系统以县级社为主导,指导基层社开展农资供应、农化服务、电子商务等综合服务,加快推广土地托管服务,扩大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社会化服务规模。“十四五”期间继续联合优质化肥厂家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农户提供更加满意的农资服务。(涉及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阜新市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创新流通业态和模式
(十九)支持大型企业开展供应链赋能。以县镇为重点,打造产品新型营销模式以县域“化石戈小米”、“老河土花生”“彰武红薯”等地方名特优农产品为基础,以数字化供应链为工具,以知名第三方平台、区域电商平台、直播电商平台、社交电商平台需求为依托,推广农商互联,发展订单农业、以销定产,产销一体等多种模式的农产品产销对接长效机制,打通农产品流通渠道,促进供需两端精准对接,提升农产品上行效率。推广国家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试点成功做法,鼓励仓储、快递、第三方技术服务企业发展智能仓储,延伸服务链条,推进仓配一体化项目建设。(涉及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阜新市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阜蒙县、彰武县建设县级公共服务中心,为县域产业互联网综合服务中心,全面助力县域经济发展,为新基建、新县域发展的动力引擎。实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提升优化工程,充分发挥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枢纽作用,强化市场化运作水平,突出公共服务,推进区域性、专业性的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将县域公共服务中心打造成为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的数字化公共基础设施。充分发挥公共服务中心在产业赋能、资源对接、品牌培育和人才培训等方面的作用。依托综合服务社、连锁便利店等线下实体,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建立乡村助农直播间。鼓励和引导电子商务平台与快递物流企业之间开展数据交换共享,加强业务联动,共同提升配送效率。(涉及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管理政局、市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阜新市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发展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优化城乡配送网络,推动快递企业合作建立快件集中处理中心,在乡镇地区共享末端服务设施,并且进行统一配送,提升乡村快递末端服务能力。推动快递企业共享配送线路,实现农村地区快件统一配送。支持快递企业自建、共建乡镇“快递服务网点”,鼓励第三方服务平台在镇、村开展快递配送服务。鼓励整合商贸、供销、邮政、快递等资源,建设集电商服务与快递物流配送于一体的“农村综合服务社”、“农村电商快递公共服务站点”,建立农村电商与快递精准扶贫长效机制,拓宽农村地区农副产品销售渠道,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涉及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阜新市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强化产销对接长效机制。强化产销对接,引导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订单农业、产销一体等模式实现精准对接。引导涉农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扩大外贸群体。积极组织我市农事企业参加域内外农产品展销推介活动,促进农产品生产企业与大型批发商、代理商、经销商及采购商的合作和贸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促进农户生产、企业加工、客户营销和终端消费连成一体、协同运作,“促进产销合作,赋能品牌增值”。 实施“乡村消费帮扶专柜”建设项目,在党政机关、公共服务场所、学校、医院、居民社区、商场等设立“乡村消费帮扶专柜”,为社会各界通过“以买代帮”、“以购代捐”等方式接续帮扶脱贫村和脱贫人口提供平台,有效增加脱贫人口收入,形成消费帮扶长效机制,加速推动实现乡村产业振兴。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城市郊区农产品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地产地销。完善线上平台,助力农产品进行地产地销和地产远销。(涉及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阜新市分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等负责)
九、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和加强市场监管
(二十三)强化农村市场执法监督。加大执法力度,组织指导各县区开展农村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整治,坚决查处和取缔非法经营单位,净化农村市场生产和生活环境。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督,通过普法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宣传《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辽宁省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规定》,揭露无照经营行为的危害性,曝光典型案例,形成舆论威慑。依托辽宁省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平台,保证投诉举报电话、网络等渠道畅通无阻,确保诉求件按时接转受理、限时处理办结、及时回访反馈。对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存在重大食品、消防安全隐患,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按照从严从快处置的原则坚决予以取缔,组织开展对农村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涉及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十四)促进农资市场有序发展。加大对化肥、农膜、播种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落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对生产化肥、农资、播种机等农资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农资生产企业持续生产合格产品。落实销售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对企业经营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建立完善进货验收制度、健全销售台账,对标识标志要严格核对,对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不合格、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结合春耕、夏种、秋播等重要农时,开展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农业机械及零配件市场检查和农机法律法规普法宣传,与农资经营者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依法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农资使用安全。
所有经营的农资产品要从源头保证产品的质量,并公开承诺接收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涉及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阜新市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加强市场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开展整治行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依法对辖区食品生产者进行许可,查处不能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的行为。加强流通渠道管理,加强农村市场食品流通监测。改善农村食品流通模式,发挥供销等系统优势,推进优质价廉食品下乡进村。鼓励大型食品生产经营者发展农村食品配送。对基础设施落后、设施设备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内控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市场,督促限期整改。围绕与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落实食品经营企业进货查验,进行全面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建立监管档案,加大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商品销售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行为。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现场检查和抽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依法开展渔业渔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以假乱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行为;落实“治违禁、空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完善政策机制
(二十六)加强分级分类管理。将阜蒙县、彰武县商业体系建设作为乡村振兴规划的重要内容,两县制定县域商业建设发展规划,明确商业设施、业态的结构和功能,根据人口结构、收入水平等情况,实事求是确定建设规模和标准,完善县城商业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建设。(涉及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中共阜新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便利交通运输。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提高通行效率,减少拥堵,便利群众。(涉及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负责)
(二十八)加强财政投入保障。大力支持我市县域商业设施、农产品产地流通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或政策。将县域商业设施、农产品产地流通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投入保障范围,加大支持力度。(涉及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负责)
(二十九)创新投融资模式。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加强银企合作,深化信息协同和科技赋能,为县域商贸、物流、供销等领域企业和合作社提供资金结算、供应链融资、财务管理等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县域商业实际使用场景,开展抵押、担保及信用类小额贷款业务。聚焦特色产业,用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制,对符合条件的可提供中长期贷款产品。(涉及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阜新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阜新监管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完善标准统计等相关制度。严格落实对农产品市场分级管理强制性国家标准,农产品批发市场法等法规规章,以法制宣传月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按照辽宁省各专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对农村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单位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做好统计指导和服务,对达到统计标准及时提供统计服务并指导其入统,做好农村消费相关指标的统计监测工作,按有关要求发布农村消费相关指标内容。(涉及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强化指导考核。将县域商业建设情况作为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承担公益性流通网络建设任务的市属国有企业,在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酌情予以支持。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所承担的实际工作,依据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发展目标,按年度分解细化任务安排,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格局。(涉及单位:中共阜新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负责)
各县区、各部门把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市商务局牵头建立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指导,各县区要抓好贯彻落实。重要情况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附件:《“十四五”时期阜新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目标分劈表》
附件 “十四五”时期阜新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目标分劈表 | |||||
序号 | 类型 | 开展工作 | 2025年数量指标 | 2025年功能目标 | 责任县区 |
1 | 县城商业网点 | 改造升级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 | ≥1个 | 消费业态集聚,满足县域居民大件、高端消费 | 到2025年阜蒙县和彰武县完成改造升级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各1个 |
2 | 乡镇商业网点 | 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 | 乡镇覆盖率100% | 满足乡镇居民实用消费和一般生活服务需求 | 到2025年阜蒙县、彰武县、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新邱区、清河门区乡镇覆盖率达100% |
3 | 村级商业网点 | 建设改造村级便民商店 | 具备条件的行政村覆盖率100% | 满足村民就近、便利消费 | 到2025年阜蒙县、彰武县、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新邱区、清河门区具备条件的行政村覆盖率达100% |
4 | 商贸物流 | 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达中心 | ≥1个 | 配送覆盖县城和主要乡镇村便民商店 | 到2025年阜蒙县和彰武县完成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各1个 |
5 | 快递物流 | 行政村快递通达率 | 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达率100% | 建设改造一批乡镇村快递服务站点,开展日用生活消费品、农资以及快件接取送达服务 | 到2025年阜蒙县、彰武县、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新邱区、清河门区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达率达100% |
6 | 共同配送 | 推动县域邮政、快递、商贸物流等资源整合,发展共同配送 | 全县50%以上的电商快递开展共同配送 | 主要快递业等市场化合作,实现信息、配送等整合,开展共同配送。 具备条件的县初步实现商贸物流、电商快递和农产品上行统仓共配。 | 到2025年阜蒙县和彰武县全县50%以上的电商快递开展共同配送 |
7 | 农村电子商务 | 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 | 快递配送等农村电商服务对具备条件的行政村100%覆盖 | 网购商品基本配送到村,特色农产品建立电商品牌 | 到2025年阜蒙县和彰武县快递配送等农村电商服务对具备条件的行政村100%覆盖 |
8 | 农产品流通 | 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 产地低温处理率提高到30% |
| 到2025年阜蒙县和彰武县农产品产地低温处理率提高到30% |
9 | 农产品流通 | 农贸市场、集市标准化升级改造 | 主要乡镇至少改造1个农贸市场或集市 |
| 到2025年阜蒙县和彰武县每年至少各改造1个乡镇农贸市场或集市 |
10 | 农产品流通 | 农产品市场公益性保障 |
| 主要农产品市场公益性进一步增强,建立保供稳价队伍 | 到2025年阜蒙县和彰武县各推进1个公益性市场建设;各建立保供稳价队伍4户以上 |
11 | 农村市场主体 | 本地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 | 培育至少1家龙头商贸流通企业 | 完成数字化、连锁化改造,建立供应链服务体系,引领县城商业发展 | 到2025年阜蒙县和彰武县各培育1家龙头商贸流通企业 |
12 | 农村市场秩序 | 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 主要食品流通企业风险等级评定率达到100% |
| 到2025年阜蒙县、彰武县、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新邱区、清河门区主要食品流通企业风险等级评定率达到100% |
13 | 县域商业规划 | 编制专门的县域商业发展规划 |
| 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张图"叠加 | 到2023年阜蒙县和彰武县完成本县县域商业发展规划 |
14 | 县域消费统计 | 建立县城消费统计体系 |
| 建立县域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网络零售额、规模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等统计指标 | 到2025年阜蒙县和彰武县建立县城消费统计体系 |
附件:《关于印发阜新市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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