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公告

日期: 2024-11-11 浏览量:241 来源:阜新市商务局 责任编辑:徐静 文字大小:

为有效落实《辽宁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我市拟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具体活动内容如下:

一、补贴时间

20241010日至20241231(资金用完补贴即止)

二、参与企业

见附件

三、补贴对象和标准

对在阜新市内交售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在阜新市内购买新车、开具发票、完成上牌的个人消费者,一次性补贴300元。

四、补贴条件

(一)到市商务局公布的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销售机构换购新电动自行车。

(二)交售旧电动自行车与购买新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须为同一人。每名消费者仅享受一次补贴,不重复补贴。

(三)消费者应将交售的旧电动自行车交回至所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销售机构(由销售机构交由相关企业实施报废处理),交售的旧电动自行车部件完整。

(四)依法获得电动自行车正式牌照。

(五)按照要求上传以旧换新相关信息和凭证。

五、参与方式

(一)活动期间,消费者到店完成交旧购新。销售企业按照市场规则与消费者商定旧电动自行车残值,现场通过信息系统(由辽事通APP进入)填报相关信息,并于3个工作日内将旧电动自行车交回收拆解企业。

(二)回收拆解企业于收到旧电动自行车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对旧电动自行车进行相应处理,并通过信息系统填报相关信息。

(三)消费者完成新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并通过信息系统填报相关信息。

(四)销售机构、回收拆解企业、消费者三方成功提交相关信息后,请及时查看审核状态。对需要完善资料的申领人,由市商务局在网上审核时说明理由。因资料需要完善退回的,申领人只有1次完善申请材料的机会,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人,由市商务局在网上审核时予以说明。

六、信息填报

(一)销售机构填报信息

1.购车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手机号码,购车人身份证姓名需与购车发票姓名一致(年满16周岁)。

2.新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原件扫描件,购车发票日期:活动实施起至20241231日止。

3.旧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及铭牌照片、电池编码及铭牌照片(编码可容缺,应填尽填)。

4.新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及铭牌照片、电池编码及铭牌照片。

5.购车时间、门店。(自动生成)

(二)回收拆解企业填报信息

1.旧电动自行车永久性破坏照片。

2.旧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企业交收凭证(须有企业公章)。

(三)消费者填报信息

1.新电动自行车上牌凭证。

2.银行卡信息。

附件

阜新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企业名单(持续更新) 

序号

销售品牌

销售企业

经营地址

1

小刀

辽宁鑫昱昊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9家门店)

阜新市海州区振兴路328门(站前街道)

2

台铃

阜新市海州区德盛电动车商行(7家门店)

阜新市海州区振兴路321

3

彰武县大江三轮商行(2家门店)

阜新市彰武县解放大街11号群星公司门市楼

4

雅迪

海州区金迪电动车商行(9家门店)

阜新市海州区振兴路32-11

5

爱玛

海州区金迪电动车商行(13家门店)

阜新市海州区振兴路32-11

6

新日

阜新市海州区浩峰摩托车商行(2家门店)

阜新市海州区振兴路301-


阜新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回收企业名单(持续更新) 

序号

回收企业名称

回收企业地址

1

阜新市盛鑫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辽宁省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盛祥路17

2

阜新市金回报废汽车拆解有限责任公司

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盛瑞路118


 市场运行与消费服务科咨询电话:608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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