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6-05 浏览量:455 来源:阜新市商务局 责任编辑:徐静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我市决定发放汽车消费补贴,现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6月6日至6月30日(第1期)
视情况开展后续活动,另行通知
二、发放对象
在阜新市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5万元(含)以上非营运新车(含燃油和新能源车),并在阜新市缴纳相关税费的个人购车者(户籍不限)。
三、补贴标准
购车金额 | 补贴金额 |
5万元(含)-15万元 | 3000元 |
15万元(含)-30万元 | 4000元 |
30万元(含)以上 | 5000元 |
四、有关事项
1.购车人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确保银行账户、购车发票、行驶证等信息均为同一用户名称且真实有效。按照提示,准确、清晰提供材料如下:
(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可为电子版);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购车用户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
(6)购车用户借记卡卡号、开户行信息。
2.经审核通过后,补贴款发放至购车者个人同名账户,账户信息要求精确到具体开户行网点(附开户行行号)。
3.购车金额以购车发票含税金额为准。消费者参加活动时间以交易凭证和购车发票时间为准,提前或逾期不予补贴。
4.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应以“一车一档”形式,留存活动期间所售车辆的购车合同照片、消费者缴款凭证照片等电子信息档案,并根据要求随时调取审查。
5.消费者和商家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作弊违规、材料造假、填报虚假信息等行为,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并收回已得消费补贴,并追究法律责任。
6.如遇特殊情况,具体以阜新市商务局通知为准。
阜新市商务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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