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7-03 浏览量:180 来源:阜新市商务局 责任编辑:杨旭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政府、各成员单位、有关协会单位:
2023年,我省已明确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对符合方向和支持环节的项目给予实际投入金额50%以下的资金支持。按照《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省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商批发〔2022〕75号)、《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商批发函〔2022〕83号)等文件要求,现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征集阜新市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具体征集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要求
实施主体为在我市县域建设投资符合申报范畴的项目,且所申报项目未获有其他财政资金,申报项目内容必须保证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1.实施主体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独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近5年来无违法违纪行为,近3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
3.项目于2022年1月1日后开工,2023年8月底前竣工验收。
二、支持方向及内容
重点聚焦县域商业体系中的市场缺位和薄弱环节,加快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等5个方向,带动县域商业整体提升。
1.支持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
2.支持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物流站点;
3.支持快递进村与共同配送业务;
4.支持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打造智慧物流平台;
5.支持打造县级集配中心和跨界融合中心;
6.支持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
7.支持对乡镇集贸市场进行建设改造;
8.支持本地商贸流通企业供应链建设+数字赋能;
9.支持大型电商、流通企业以乡镇为重点,发展连锁经营、下沉供应链和新型效益模式;
10.支持升级、建立本地县级电子商务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等数字赋能中心;
11.支持建设本地供应链服务平台;
12.对符合商务部和省商务厅等部门文件的其他项目给予相应的支持。
三、申报资料及时间
如有申报意向的企业(单位),严格按照附件1、附件2(模板),向市商务局提交申报材料,材料一式两份。我局将根据商务部和辽宁省相关文件精神,对符合标准的项目向省商务部门推荐,并积极指导帮助企业争取上级扶持政策。
以上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7月5日前报至市商务局。
联系人∶卢风涛 王玉娜
联系电话∶6080023
电子邮箱:swj6080023@163.com。
附件∶1.项目实施主体的企业简介和项目简介
2.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征集表
阜新市商务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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