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推荐阜新市餐饮老字号的通知》 的政策解读
关于《关于推荐阜新市餐饮老字号的通知》 的政策解读

日期: 2023-05-24 浏览量:29 来源:阜新市商务局 责任编辑:杨旭 文字大小:

一、制定背景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为培育我市餐饮品牌,扩大我市餐饮品牌影响力,助力我市餐饮行业发展,我市决定组织开展餐饮老字号品牌培育活动,阜新市商务局、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此方案。

二、申报条件

1.餐饮品牌创立在20年(含)以上;

2.在阜新行政区域内注册,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可持续经营能力;

3.依法开展经营,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并规范经营的;

4.商家诚信经营,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无欺诈消费者等行为,近五年内未因消费者投诉而受处罚;

5.近三年无安全事故发生,安全设施齐全,经营者、服务人员等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

6.主动落实各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工过程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从业人员规范管理,环境卫生整洁,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件;

7.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主动对消费者进行反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三、认定流程

本次阜新市餐饮老字号品牌培育活动由各县区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在征得餐饮商家同意后推荐其报名参与,餐饮商家也可自主报名参与。报名截止后,根据商家提交的材料,将由工作专班成员开展资格审查工作,之后由专家组通过实地调研、集体讨论等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餐饮商家进行综合评分,确定阜新市餐饮老字号商家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过后,如无异议,将公开发布阜新市餐饮老字号名单。

关于推荐阜新市餐饮老字号的通知

解读单位:市商务局

解读人:刘祥琪

解读人电话:608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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