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5-04 浏览量:323 来源:阜新市商务局 责任编辑:杨旭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企业申请及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依据国家及省有关文件要求,拟办理下列加油站经营批准证书的有关项目,现予以公示:
1.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冯家服务区西侧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汤发来,地址:彰阿高速公路112公里处西侧服务区,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G0098。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为:李维莹。
2.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冯家服务区东侧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汤发来,地址:彰阿高速公路112公里处东侧服务区,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G0099。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为:李维莹。
3.阜新市天兴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刘志杰,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民主村,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X1004。
名称变更为:阜新博达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为:胡立志。
本公告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拟审批同意事项如有不同意见,请在五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418-608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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