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9-27 浏览量:9 来源:阜新市商务局 责任编辑:杨旭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对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室秘发〔2021〕12号)文件精神,市商务局开展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特制定系列相关制度。
文件中共包含10项制度,分别是:阜新市商务局行政行为否定备案制度、阜新市商务局行政行为延时服务制度、阜新市商务局行政行为预约服务制度、阜新市商务局行政行为容缺受理制度、阜新市商务局行政行为首问负责制、阜新市商务局行政行为一次性告知制度、阜新市商务局行政行为限时办结制、阜新市商务局行政行为投诉举报制度、阜新市商务局行政行为监督考核制度、阜新市商务局行政行为问责管理制度。
本次营商环境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一是部署自查阶段(7月5日至7月30日),本阶段认真查找问题,对每一个问题“逐一过筛子”,并举一反三,集中整治突出问题;二是自纠整改阶段(8月1日至9月20日),本阶段按照自查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推动整改工作落实,;三是总结汇报阶段(9月20至10月15日),通过本次整改工作,积极梳理整改结果,针对薄弱环节积极整改,完善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工作建章立制,形成《新市商务局关于印发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制度的通知》。
通过认真执行上述各项制度,积极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巩固和扩大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坚持从思想认识上深化、从职能定位上深化、从方式方法上深化、从制度机制上深化、从成果运用上深化、切实将营商环境建设成果运用到我局日常工作当中,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氛围,提升我局营商环境影响力,美誉度,努力塑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氛围。
解读单位:市商务局行政审批科
解读人:靳荣生
解读人电话:6011012
附件:关于修订印发《阜新市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化建设工作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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