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12-26 浏览量:8 来源:阜新市商务局 责任编辑:徐静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广大消费者、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商家:
按照国家、省关于保障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有序实施的要求,2025年10月9日,阜新市商务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公告》,明确了于2025年10月10日24时起,全市范围内停止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10月10日24时后取得的销售发票(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将不再受理。为加快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审核和资金发放进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在平台成功申报补贴资格的消费者及销售企业(门店),需通过原渠道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如需修改或补充提交申请资料的,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通过原渠道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
二、请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销售企业(门店)务必及时将公告内容转达到参与活动消费者。
特此公告。
阜新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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