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11-11 浏览量:37 来源:阜新市商务局 责任编辑:徐静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广大消费者、各有关汽车销售企业:
按照国家、省对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的有关工作要求,2025年10月1日,阜新市商务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公告》,明确阜新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于2025年10月10日0时停止实施。为加快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审核和资金发放进度,现对补贴的申报时间补充公告如下:
2025年10月9日前(含当日)取得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消费者(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按原流程申领补贴,须在2025年11月20日前(含当日)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全部申请资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补贴资格,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阜新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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