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强美容行业规范化管理的建议》(152号)答复

日期: 2023-05-10 浏览量:248 来源:阜新市商务局 责任编辑:杨旭 文字大小:

刘畅委员:

感谢您对我市美容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市政协第十三次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美容行业规范化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指出的我市美容行业发展中的问题均客观存在,您提出的工作建议与我们关于美容行业的工作思路高度契合,我们全盘接受。现结合各协办部门意见,将近期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及下步工作安排向您做简要汇报。

一、关于主管部门

关于明确美容行业主管部门的事项,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美容美发属于服务行业,其主管部门为各级商务部门,医疗美容服务行业主管部门为各级卫健部门,美容美发行业包括医美行业的经营监管职责属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二、对医美乱象进行整治情况

年初以来,省市利用三个月时间,开展了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下发工作方案,共同研究和部署整个专项整治工作的执法检查范围、方式和要求,统筹推进全市专项治理任务落实。二是多部门联合建立更新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名册,梳理汇总近年涉美容投诉举报信息、日常监管问题信息,明确本地区亟待治理的突出问题,建立《阜新市重点违法线索台账》,并进行动态更新和调整。三是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议。对照名册和线索台账,加强对美容机构等单位、场所的现场检查,对重点违法线索组织开展深入调查。重点查处无证行医行为、医疗美容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规从事医疗美容服务行为。四是以联合检查、市级抽查、县区自查的方式,重点对全部医疗美容机构、部分生活美容机构开展了现场检查和抽查。包括执业许可备案情况、医务人员执业管理情况、机构依法执业情况,清理整治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相关活动行为。2022年专项行动至今,现场检查14家医疗机构5轮次、生活美容71家,下达意见书76份,发现并整改问题87个。查处2件生活美容机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行为,罚款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46万元,并利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县政府门户网站对1个行政处罚信息、14个“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政许可信息进行公示。五是组织科普普法宣传。发布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监督举报电话和医疗美容科普专题信息;倡导科学规范医疗美容行为。同时,在阜新日报、阜新新闻网等新闻媒体、网站刊发《@爱美人士当心“美丽陷阱”远离非法医疗美容》的文章,宣传医疗美容知识,引导群众依法消费。同步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建立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的监督举报机制。

三、下步工作计划

关于刘委员提出的其他意见和建议,市商务局将联合其他部门,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开展工作。

(一)继续开展医美行业整治。结合上述“专项行动”,联动市场、网信、公安、卫健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美容服务行业的监管,持续摸底排查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线索,结合建立的清单台账,聚焦虚假营销宣传、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涉费和线上违法违规行为等突出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行业乱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医疗美容市场良好消费环境。

(二)对我市生活美容行业进行摸底调查。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开展,经各县区商务部门初步调查,全市共有美容美发市场主体1720家,下步,商务部门将对其中重点市场主体进行细分,做好行业监管和指导工作。同时,组织我市美容企业参加好“第二届世界华人美业大会”、全省美容美发星级评定等活动。

(三)强化价格监督。一是落实公示制度。要求美容美发机构按照国家规定明码标价,做好价格公示不得收取公示以外的任何款项。二是部署各县区加大对美容美发领域检查巡查频次,对美容美发行业价格行为加强价格提醒告诫。三是加大查处力度。依法打击不明码标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美容美发机构虚假折价、虚假价格比较、不履行价格承诺、低标高结等价格欺诈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四)通过培训提升行业水平。支持鼓励阜新市卫生学校、辽西技师学院等承担政府补贴培训机构开展美容师、美发师和美甲师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通过培训,增加美容美发行业人才市场供给量,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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