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快我市名优农产品拍卖发展》(32号)答复

日期: 2023-05-04 浏览量:85 来源:阜新市商务局 责任编辑:杨旭 文字大小:

杨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名优农产品拍卖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产品流通机制中引入拍卖交易方式的基本情况

农产品拍卖是一种高效透明的农产品批发交易模式,农产品流通市场比较成熟的发达国家根据各自的行业特征都在一定程度上应用拍卖批发交易。近年来,国家及省、市都高度重视农产品流通创新,积极推广拍卖等新型农产品交易方式。

从全省来看,随着农业生产专业化和规模化水平的不断提升,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全面提升农产品交易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已成为农产品流通创新中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沈阳、大连等市已经开始在农产品拍卖交易模式上进行探索,标志着农产品拍卖交易方式正在被逐步认可。

从我市来看,农副产品的交易方式依然采取传统的对手交易,零售商与消费者之间通过面对面讨价还价达成一种买卖方式。对于这种交易方式在数量上、品种上都有一定的限制,一旦双方达不成协议,就会产生民事纠纷,无法通过交易次数的具约化和储存的集中化来实现规模效应并提高交易效率。因此采取现代化拍卖形式是提高我市农副产品价格、扩大地域影响、增加农民收入创造的一条新路。目前我市拍卖企业共有8家,拍卖经营领域相对狭窄,拍卖业务主要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机动车为主,其它拍卖业务量极少,农产品拍卖发展尚存多方面制约原因:一是现代化仓储、物流系统不够完善;二是产业发展的扶植政策缺乏;三是农产品标准化没有同步跟进;四是缺乏专业性机构和人才。这些都亟需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加以解决。

二、下一步措施

(一)积极探索农产品拍卖方式。

在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过程中,积极探索农产品拍卖交易方式,根据农产品拍卖的特殊性,发展合适的拍卖方式,采用一些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广泛宣传,注重与电商平台、专业机构开展合作。

(二)鼓励拍卖企业开拓经营领域

鼓励传统拍卖企业以创新发展为理念,积极研究和创新农产品拍卖服务品类,不断提高农产品拍卖服务技术和水平,扩展农产品拍卖发展新空间。

(三)加大农产品拍卖领域支持力度

利用好省级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广泛进入农产品拍卖市场建设领域,为我市农产品拍卖市场的发展提供更多支持,促进农产品拍卖机制的创新和服务升级。

(四)注重专业性人才的培养

支持鼓励全市承担政府补贴培训机构开展电子商务师、网络直播等职业和专项能力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积极与高等教育学校开展合作,委托培养拍卖人才。

(五)抓好试点推进

选择相对具备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有计划地改造农产品拍卖市场,选择适合拍卖交易的农产品品种探索进行拍卖交易,逐步推动拍卖成为大宗农产品流通的重要交易方式。推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扶持政策,总结提炼新机制、新平台的成功经验,在全市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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