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5-17 浏览量:479 来源:阜新市商务局 责任编辑:杨旭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政府、相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为培育我市餐饮品牌,扩大我市餐饮品牌影响力,助力我市餐饮行业发展,我市决定组织开展餐饮老字号品牌培育活动,阜新市商务局、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阜新市餐饮老字号品牌培育活动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商务局
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7日
阜新市餐饮老字号品牌培育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保护阜新市具有经营历史和餐饮文化的老字号品牌,促进传承餐饮文化和技艺的商家加快创新发展,增强老字号餐饮商家的品牌影响力和发展潜力,助力我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市决定组织开展餐饮老字号品牌培育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实施背景、意义和目标
(一)背景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阜新市的餐饮行业已经逐步迈入多元化的经营格局,为促进阜新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然而,就整体而言,无论是餐饮行业的总量实力,还是品牌影响力,都远远逊色于发达城市。究其原因,还是在餐饮企业品牌的培育和推广上“做工”不够。我市餐饮企业6000多户,而顶尖级的餐饮品牌几乎还是空白,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餐饮品牌也是凤毛麟角,而绝大部分的餐饮企业基本上都处于一种瓶颈制约下的初始发展阶段。尽管通过自身努力,在经营规模、装潢档次、经济效益等方面不断取得进步和提升,但终究无法将自己的企业做成一个真正的品牌,形成核心竞争力,从而产生品牌效应,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
(二)意义
企业品牌,是给拥有者带来溢价、产生增值的一种无形资产。品牌不仅是产品和企业的核心价值的体现,也是质量和信誉的保证。组织实施阜新市餐饮老字号品牌培育活动,旨在筛选出一批具有潜质的餐饮商家,通过定向培育帮助其打造和树立品牌,推动餐饮商家发展壮大,实现跨越发展,快速增强我市餐饮企业的整体实力和影响力,助力传承和发扬“厚道阜新”文化品牌,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目标
对我市有特色、有基础、有潜力的餐饮企业开展品牌培育,认定一批阜新老字号品牌进行宣传推广,使地区一般性品牌成长为地区知名品牌,地区知名品牌成长为全市的知名品牌,全市的知名品牌成长为省内知名品牌。通过品牌的培育,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氛围,提振阜新餐饮人的精神,使阜新的餐饮企业家和餐饮人有信心、有目标地去努力追求和奋斗,使阜新餐饮企业的实力有突破性的增强,使阜新市的餐饮行业整体上有实质性的进步,有飞跃性的发展。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阜新市餐饮老字号品牌培育活动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阜新市商务局。
专班班长
戈宾 阜新市政协副主席、市商务局局长
陆英 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韩健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
中共阜新市委宣传部
中共阜新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阜新市商务局
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阜新市饭店餐饮烹饪行业协会
阜新市旅游协会
阜新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
职责分工:
中共阜新市委宣传部:对阜新市餐饮老字号活动进行组织宣传。
中共阜新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对阜新市餐饮老字号活动的线上组织及宣传。
市商务局:开展阜新市餐饮老字号认定工作,提高餐饮企业、商家的品牌意识,指导餐饮企业、商家通过申报阜新市餐饮老字号,提升餐饮老字号品牌的竞争力和知名度。
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将认定的老字号餐饮融入我市精品旅游线路中,同步开展宣传,一是选取现有精品线路,合理安排线路周边的阜新市餐饮老字号融入线路;二是将阜新市餐饮老字号按照品类,分别制定阜新美食专项精品线路;三是在局微信公众号、抖音平台等新媒体开展主题宣传;四是在文旅活动中集中宣传。
市市场局:协助市商务局开展阜新市餐饮老字号认定工作。一是负责前期餐饮老字号品牌培育基础数据整理工作,统计全市符合条件的餐饮单位信息并进行动态调整;二是对阜新市餐饮老字号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三是组织动员餐饮企业积极参与阜新餐饮老字号。
阜新市饭店餐饮烹饪行业协会:配合开展阜新市餐饮老字号工作。协会利用自身资源,发动餐饮企业、商家广泛参与活动,协助开展认定工作。
市旅游协会:配合开展阜新市餐饮老字号工作。一是在协会角度宣传推介餐饮老字号;二是优先推介含有阜新市餐饮老字号的精品线路;三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推介阜新市餐饮老字号系列活动。
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配合开展阜新市餐饮老字号工作。协会利用培训资源优势,在企业需要时,帮助实施或指导实施各种管理、技术、文化等方面的培训,以夯实内部功底,为实现扶持目标做好基础保障。在活动实施期间就如何打造餐饮企业老字号品牌培育活动开展讲座。
三、认定标准
(一)认定范围
在阜新市境内注册且正常运营的餐饮企业、商家。
(二)认定条件
1.依法开展经营,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按照主体业态、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2.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
3.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4.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
5.具有中华民族特色、阜新地域文化特征以及历史文化价值;
6.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7.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8.近三年无安全事故发生,安全设施齐全,经营者、服务人员等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
9.主动落实各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工过程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履行索票、索证和进货查验制度,从业人员规范管理,环境卫生整洁,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10.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主动对消费者进行反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11.商家诚信经营,无欺诈消费者等行为,近五年内未因消费者投诉而受处罚。
符合上述条件且品牌创立时间在20年以上的,将被授予阜新市餐饮老字号称号。
(三)动态管理
1.阜新市餐饮老字号单位须于每年3月31日前提交上一年度经营情况的报告,市商务局汇总后,由阜新市餐饮老字号品牌培育活动工作专班审核备案。
2.阜新市餐饮老字号单位出现严重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的,经由核定后责令其整改。6个月内未见明显效果的,阜新市餐饮老字号品牌培育活动工作专班可以暂停或取消相应的阜新市餐饮老字号称号,并予以公示。
四、阜新市餐饮老字号品牌培育活动的实施阶段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5月下旬-6月底)
1.召开品牌培育启动大会。
2.开展如何打造餐饮企业老字号品牌培育活动讲座。
3.媒体宣传(通过电视台、报社、广告宣传车、社区宣传栏等)。
4.网络宣传(网站、短视频平台、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
(二)第二阶段:认定阶段(7月初-8月中旬)
1.报名阶段:各县区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协会可推荐餐饮商家报名参与(推荐前需征求商家意见,不可强制商家报名),餐饮商家也可自行联系工作专班报名参与。
2.资格审查:根据商家提交的材料,由工作专班成员开展资格审查工作。
3.专家组审定(专家由各协会专业人员、省专家库相关人员组成):由专家组通过实地调研、集体讨论等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餐饮商家进行综合评分,确定阜新市餐饮老字号商家。
4.公示。
5.公开发布(发布名单排名按首字母排序,不分先后)。
(三)第三阶段:宣传推广阶段(8月中旬开始)
1.对入围的企业颁发牌匾。
2.通过电视台、报社、广告宣传车、社区宣传栏等进行大力宣传推广。
3.通过网站、短视频平台、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进行宣传,扩大餐饮老字号单位的影响力、知名度。
4.依托我市精品线路特色,按照餐饮老字号自身的时间、空间、经营方式综合考量,选取与我市精品线路相匹配的企业融入其中,同步开展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动员
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要广泛摸底、调查、筛选属地餐饮商家情况,积极做好阜新市餐饮老字号企业推荐工作。要本着公开、公正、透明原则,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企业申报。
(二)严格推荐程序
推荐单位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严把推荐对象的政治关,确保推荐单位材料的真实性、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指导企业据实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做好资料审查和把关。要重点核实申报单位名称、营业执照,以及历史传承、文化特色、独特产品或技艺、社会荣誉等情况描述和证明性材料一致性、完整性和真实有效性,力求材料描述清晰、证据充分。
(三)确保活动质量
坚持打造标准,并得到广大群众和推荐单位的公认。推荐单位要对被推荐对象信誉、知名度、影响力等开展摸底调查,坚决杜绝带“病”推荐。不符合申报条件或存在争议的一律不得申报。
六、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阜新市餐饮老字号品牌培育活动工作专班(阜新市商务局)
工作专班联系人:李佳昊
办公室电话:0418-6080026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四合路34-2号
附件:1.申报“阜新市餐饮老字号”材料清单
2.“阜新市餐饮老字号”申报表
3.申报“阜新老字号汇总表”
附件1
申报“阜新市餐饮老字号”材料清单
1.“阜新餐饮老字号”申报书。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
3.获得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有关文件复印件。
4.证实经营年限的材料,如老照片(字号、牌匾或经营场所),重要实物证据(各种历史经营凭证、老物件的复印件或照片),反映组织存在、事件、活动的文献记载复印件,历史证明人书面证明,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5.门店的产品、技艺或服务的介绍及证明材料(介绍独特产品、技艺或服务的文字、影像资料,如独特传统技艺、传承谱系等,能体现创始人、传承人等的基本信息)。
6.门店传承介绍和相关证明材料(介绍门店至今的组织文化相关的文字、影像资料,如店训、堂规、经营理念、其他组织文化活动等能体现单位文化的材料)。
7.证实商业信用的材料(近三年依法纳税证明、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信资证明、与之相关的荣誉证书等)。
8.相关的其他证实性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阜新市餐饮老字号品牌培育活动工作专班办公室。
附件2
“阜新市餐饮老字号”申报表
编号:
申报单位名称 | (加盖公章) | 品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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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创立时间 |
| 资产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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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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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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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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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情况 | 总人数 人 | 管理层 人,普通员工 人 | |||||||||||
经营状况 | 2020年营业额 | 2021年营业额 | 2022年营业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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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人姓名 |
| 籍贯 |
| 民族 |
| 考证依据 | (可附页说明) | ||||||
传人姓名 |
| 籍贯 |
| 民族 |
| 考证依据 | (可附页说明) | ||||||
创始店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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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址变迁情况 | 第一次迁址 | 年 月 | 原因 |
| 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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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申报“阜新市餐饮老字号”汇总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申报单位名称 | 品牌名称 | 创立时间 | 商标权 | 初步认定意见 | ||
名称 | 类别 | 注册时间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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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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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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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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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各县区、有关单位按优先推荐顺序填写,加盖公章。(此表可自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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