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12-16 浏览量:326 来源:阜新市商务局 责任编辑:杨旭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按照省商务厅《辽宁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2年省全面开放专项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辽商财〔2022〕44号)要求,根据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省全面开放专项资金支持外贸保稳提质实施细则的通知》(阜商发〔2022〕14号)规定,经企业申报、县区商务和财政部门审核、第三方机构评审及市级商务、财政部门复核,确定我市2022年省全面开放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名单,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2日。
如对拟支持企业有异议,请于公示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具体、实事求是。来信或来电要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及准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市商务局外贸科 0418-6080012
通信地址:阜新市海州区四合路34-2号
附件:阜新市2022年省全面开放专项资金拟支持外贸保稳提质项目名单.pdf
主办单位:阜新市商务局(阜新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四合路34-2号 邮编:123000 Email:fxsswj@126.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202000068号 辽ICP备2021000653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40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080033 网站举报邮箱:fxssw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