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5-05 浏览量:48 来源:阜新市商务局 责任编辑:杨旭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商务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商批发函〔2022〕59号)文件精神,加快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保障市场供应,助力乡村振兴,促进消费升级,进一步做好2022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特形成此通知。
二、指导思想
到2022年底,通过政策引导、市场主导的方式,在全省加快形成农商联系更加紧密、产销衔接更为通畅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重点推动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提高政府宏观调控和稳价保供能力;加快补齐冷链设施短板,加强批发市场智慧化赋能,提升冷链服务和信息化应用水平;完善农产品零售网点,发展智慧农贸市场,增强便民惠民服务能力。
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履行本地区有关项目实施、检查、审核、验收、申报等职能,确保材料要件完整规范、真实有效,包括是否符合支持对象、支持方向和内容要求,是否已享受或正在申报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符合财政支持环节投资额要求等。项目实施主体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主体责任,对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将取消支持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解读单位:市商务局市场建设科
解读人:王玉娜
解读人电话:608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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