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1-06 浏览量:585 来源:阜新市商务局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按照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做好省政务服务清单事项与平台录入政务服务事项比对工作的通知》要求,确认问题事项,填报正在实施但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中未列出的事项表、未认领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事项表。
协调落实《阜新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一是加强机动车生产销售、登记、维修、保险、报废等信息的共享和应用,提升机动车流通透明度。取消对二手车经销企业登记注册地设置的不合理规定,简化二手车经销企业购入机动车交易登记手续。二是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三是进一步减少外资外贸企业投资经营限制。支持外贸企业出口产品转内销,推行以外贸企业自我声明等方式替代相关国内认证,对已经取得相关国际认证且认证标准不低于国内标准的产品,允许外贸企业作出符合国内标准的书面承诺后直接上市销售。规范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程序,取消了备案事项。
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要求。按照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的通知》(阜营商小组办发〔2020〕9号)要求,要做到行政审批科组建到位、行政审批科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到位、向窗口人员授权到位。根据《阜新市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市商务局负责实施的10项政务服务事项已集中到行政审批科,全部进驻行政审批局大厅窗口办理,纳入全省、全市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根据全市统一要求,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提高办事效率,提升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商务部门政务服务事项除了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辽宁省对外劳务合作系统办理的事项外,市商务局网上审批工作严格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部署推进,达到网上可办率100%的要求。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材料精简至最大限度,办理时限压缩至最短。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承诺时限与法定时限相比均压缩75%,即办件达到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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