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商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 2019-03-26 浏览量:236 文字大小:

阜新市商务局2018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按照通知要求,现将阜新市商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等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阜新市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827号)和《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阜政办发〔201884号)文件精神,坚决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锻炼精干队伍,夯实工作基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我局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认真负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所列内容,我局通过各类形式进行主动公开。全年通过各级政府网站、微信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536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4条,制发规范性文件52件,财政资金信息3条,开展政务公开活动1次。我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点全年接到相关申请1件次,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办理答复工作。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财政公开类。我局在门户网站设置财政预决算专栏,全年共发布财政资金类信息3条,详细公布年度预决算情况。

2.重大项目审批类。我局2018年度未发生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未发布相关信息。

3.公共资源配置类。我局2018年度发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相关产业名录及关于“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优化准入服务加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通知11条。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1.市商务局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圆满完成,明确了本部门的权责事项、法律依据、服务内容、办理流程及承诺时限,为规范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法律和制度基础。

2.对于本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认真自查、完善工作,规范了本部门拟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3.对于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了建议保留的证明事项目录(无建议取消证明事项)。

4.落实商务部门“证照分离”及“多证合一”改革试点相关工作。“多证合一”改革试点工作涉及本部门的事项,包括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均已协调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工商部门妥善衔接。

5.落实一套标准、一个流程、一个窗口、一张网、一批项目的“五个一工程”。按照市编办、行政服务办《关于进一步明确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阜编办发〔2018〕58号)要求,制订《市商务局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方案》,报送市行政服务办。截至7月末,市商务局负责实施的7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70%以上通过市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办理。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5件,已全部按照时限办结,并得到代表委员确认,报请市政府审核10月25日前在门户网站对办理结果进行了公开发布。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我局2018年在门户网站开设政策与解读专栏,共发布政策解读稿件6篇,对吸收外资、对外投资合作、加快城乡便民消费服务、扩大进口及中央、商务部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提供商务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权威解读。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我局按照《阜新市商务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执行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规范申请流程,积极拓宽网络、传真、信函等申请渠道,进一步实现答复时限、答复形式、答复内容规范化。全年共收到信函类申请1件,并按照规定及时反馈答复意见,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1条,不予公开2条。

八、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我局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共收到群众留言咨询3条,已按照时限要求全部办结,群众满意率100%,征集调查栏目发布信息3条,也收到热心群众的踊跃参与,点击浏览量3600余次。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8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等情况。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机构改革后,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戈宾担任组长,局分管领导及市京津冀招商联络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全面落实调整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政务公开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局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相关制度要求,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承诺自律制,逐步完善来电、来函、网上咨询等答复流程办法,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对外接待及查阅场所已投入使用,按照市政府公开办和营商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在街心广场组织开展5.15政务公开日系列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阜新市商务局
                                                                        2019年3月11日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